第一次感受到失忆是多么贴近现实。
不是贴身朋友,只和他有数面之缘。
他爱唱歌,一首《天黑黑》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。
很好听,比孙燕姿唱的还好听。当然,男版的。
“‘是吗?我以前喜欢唱歌?那为什么我从医院出来后都没唱过歌?’”
我的室友颂平这么跟我说他的好朋友的遭遇。
一场车祸夺走了他的回忆。
Johnny事后打了通电话给颂平,说他妈对他说过Ricky是他的好朋友。
他查透了手机电话簿仍找不到Ricky的号码,浑不知道Ricky就是颂平。
这通电话来得不易。
他很努力地去寻找过去的点滴,也许这里也有他零碎的回忆。
一个他在用我电脑上meetoto唱歌的回忆。
《天黑黑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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